二级建造师未注销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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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注册怎么办?本人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注销注册,现在换到新单位工作,想在新的单位重新注册,请问我需要怎么办理?现在的单位已经帮我把材料送去了,但注册中心人员说我注销后就不能再注册了?有这方面的规定吗?是不是建造师注销后我的资格证书就作废了???问题补充:我看别的省市就有注销后重新注册的,辽宁省的怎么没有重新注册?
我注销的只是注册证书,但资格证书不应该也作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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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时怎么办理的,正常情况你只需要办理一个“变更注册”手续即可换个单位注册,你既然已经接考过了二级建造师就应该很清楚呀,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这门课程明确说了注册相关的事宜呀!
根据中华人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即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还有第八十四条,也就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一级建造师原单位不给,扣了证书,该怎么办?
遇到此种情况,此时一定要先保持冷静,不能意气用事,因为靠争吵或者打架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更会让自己陷入不利的局面。首先要了解公司为什么会扣留证书,存在两种情况:
如果是公司出资考取的,需要看当时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比如:公司出资考取的在多久的多少时间内时不能取回的等;如果是个人自费考取的,离职之后公司无权扣留。
如果你的一级建造师证书还没有注册到单位,可以到发证处申报丢失重办,那么以往的证便可作废。
一建证书注册到了原单位,离职一年多了,却扣了证书,不给,这时候该怎么办?
注册一级建造师与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聘用企业无故不予办理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的,必要时候是需要通过正确的法律渠道对该单位进行举报。或注册一级建造师可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
一级建造师原单位把我证书扣了,该怎么注销?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三)依法被销注册证书的;(四)受到刑事处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