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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可以落户南京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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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们要健康
南京户口落户新政策
  日前,南京市人民通过其官方网站对外公布《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户籍改革意见》)、《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下称《户籍准入办法》)、《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下称《积分办法》),明确指出南京市外地人“积分落户”的户籍新政将于2022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符合直接申请户口迁入条件的外地人,需累积攒满100积分方可申请排队入户。原有的购房落户政策取消。
  《户籍改革意见》明确,南京全面实行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准入条件的市外户口迁入政策,实行政策性与积分制的双轨落户政策。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南京市的合法权益。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计生、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此次南京市的户籍新政,主要是修订完善了户籍准入政策。最大的亮点是积极推行积分落户制度。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的积分落户制度,重点解决来南京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在城镇落户问题。对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根据年度积分落户指标总量和申请人积分排名,允许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需要落户南京的朋友可以找户籍网帮忙了。
肥肥来了啊
你好,一共有四种
四种落户南京的主要方式
购房入户,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
投资入户,个人投资须100万元以上
投靠入户,俗称“三投靠”
大中专毕业生入户,本科学历以上可先落户后就业
“按照现有的规定,目前落户南京主要有四种方式。”据南京市局户政处有关人士介绍,这四种方式分别是购房、投资、投靠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入户。其中,购房入户最简单最直接,即,在南京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可以在南京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但每套商品住宅房5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看看现如今的房价,对于这个最简单的方式,得有钱才具操作性。(根据我的经验“纯属参考”最好在江南买房【除栖霞,江宁和高淳,溧水两个县】不然不同的户口的待遇不同)
投资入户的规定也比较明确。个人在南京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南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来宁落户;外商,港、澳、台胞在南京投资20万美元以上,其亲属在南京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允许1人来宁落户,每增加10万美元可增办1人。
投靠入户指的是俗称的“三投靠”,也就是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和子女投靠父母。现在的规定很简单,属投靠配偶的,投靠人不受年龄、婚龄条件限制;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属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而对于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入户,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可以直接在南京先落户后就业。大专院校的毕业生被南京市的单位依法录、聘用累计工作满两年,中专校和技校的毕业生被南京市的单位依法录、聘用累计工作满三年,依法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障,实际缴费满两年以上,允许其本人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直系亲属处落户。
此外,对于在南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在宁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户口来宁落户。
你真美呀?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二)《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中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还包括国民教育序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高等教育形式;
(三)至2022年年终,南京市户籍人口达到6万人,年内市外迁入的人口达到5万人,户籍总人口较2022年度增长8万人。
与其他一些城市相比较,其实南京的落户政策也不算太宽松。因为其他城市甚至租房就能落户,甚至中专就可以了。这一点,南京相对“居中”些。其实也没有什么疑问了,对于城市,发展的根基在于产业,发展的潜力在于人口,有产业才有人口的吸纳,有人口的吸纳,也才有产业,不能说,先有什么才能有什么——这是一个辩证的过程。
对于江苏,其实人口一直是大问题。南京已经是江苏境遇范围内人口吸纳几乎最强的城市了。这次落户政策的出炉,对于南京本城而言,也是一次托底,进一步宽松,进一步吸收。

关于印发《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的

宁公规〔2022〕1号
各分局、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印发<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宁委发[2022]1号)的文件精神,市局、市人社局制定了《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
南京市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7日
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印发<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宁委发[2022]1号)第八条规定,为努力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推进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办理对象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第三条 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
第三章 办理程序
第四条 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在学信网上开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至门开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开具的《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取得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依技术、技能水平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需先至市人社局开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再至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第五条 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第六条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认证《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第七条 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第八条 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
第九条 随迁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第十条 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无上述落户条件的,统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
第十一条 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或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的,向所属地区级户政办理中心、派出所提交申请;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的,向市级户政办理窗口提交申请。
第十二条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级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派出所上报区级机关。市、区级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机关。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派出所应在接到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需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城镇地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载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公有房屋租赁证住房;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与单位办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住房等。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技术、技能型人才,包括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取得《中华人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一级、二级、三级人员。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第十七条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被人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第十八条 申请人故意隐瞒、欺或提供虚假证明、承诺的,取消落户资格,纳入个人征信,5年内不再受理申请;已办理入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试行1年。《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与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南京市局和南京市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即日起南京市实施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及技术技能人才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印发<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宁委发[2022]1号)精神,推进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实施,南京市局会同市人社局研究制定《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该办法于3月1日正式实施。现在,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一一解答。
一、为什么要进行此次户籍政策调整?
答:2022年2月1日,南京市全面实施了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了《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准入办法》)和《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两个户籍新政,按照条件性和积分性两个政策,为在我市稳定就业的人群打开了落户通道,城市户籍人口快速增长。
至2022年年终,南京市户籍人口达到6万人,年内市外迁入的人口达到5万人,户籍总人口较2022年度增长8万人,增幅明显。为争取吸引更多青年大学毕业生、技术技能人才来宁就业创业,实现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目标,2022年1月,按照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印发的《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宁委发[2022]1号)要求,我市实施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进一步放宽放开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我市落户的条件,不再以就业为落户前提,制定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进一步简化手续,努力为各类人才在我市就业创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市委1号文件对《准入办法》落户条件进行了哪些调整放宽?
答: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三类人群:一是学历型人才,即: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是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是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与2022年2月1日实施的《准入办法》相比,市委1号文件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条件。
一是取消就业及缴纳社保的年限限制条件,也就是不再以就业为前提。
二是放宽了年龄条件,本科学历人才从35岁放宽到40岁,技术、技能人才没有年龄限制。
三是放宽学历教育取得形式。《准入办法》中要求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而《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中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还包括国民教育序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高等教育形式。
三、市委1号文与《准入办法》和《积分办法》的关系?
答:按照市委市1号文件进一步优化调整了我市落户条件和手续,是今年我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准入办法》和《积分办法》中与市委1号文不一致的条款,以市委1号文为准,按《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执行,其他条款正常执行。符合市委市1号文件条件的人才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四、学历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应满足具体条件?
答:《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规定,(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人才,均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五、学历证书如何认证?
答:申请人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取得《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完成对学历证书的认证。 202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认证的,可向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
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一种情况,申请人要注意的是,如果《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登记毕业证书名称栏为:XX大学临时毕业证,需取得正式毕业证后再按留学归国人员情形落户。通过学位教育,已取得学位证书,但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按照《积分办法》申请落户。
六、《人才落户办法》提到的“40周岁以下”年龄如何界定?
答:按申请人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计算推算,40周岁以下的都可以申请落户。例如,申请人出生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4月1日申请人已超40周岁。所以,他的最迟申请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
七、市委1号文件中提出的高级工包括哪几类人才?
答:市委1号文件提出的高级工及以上技术、技能型人才,包括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取得《中华人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一级、二级、三级人员。
八、技术、技能人才落户是否受年龄限制?
答:符合技术技能水平要求的以上人员申请落户我市的没有年龄限制。
九、技术、技能证书如何认证?
南京市人社局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认证。请持有外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携带资格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批文或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两者须提供其一)办理认证。持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请携带资格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至受理点申请落户,不需做证书认证。
请技能人才携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办理认证,外省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无法通过网络查验的,还需提供原发证机构出具的获证证明。
认证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市人社局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30夏天14:30—17:30,电话:025-68505121)。
十、申请落户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答: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
十一、符合市委1号文件的人才,如何确定落户地点?
答:户口迁移登记应遵循先家庭户后集体户的落户原则,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为申请人与他人共同共有,还需提供共同共有人同意落户书;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承租权人)同意落户书;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无上述落户条件的,统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
十二、符合市委1号文件的人才,向哪里提交落户申请?
答:申请人向落户地机关申请。
申请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或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或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向房屋所在地、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单位集体户所在地的区级户政办理中心、派出所提交申请。
无上述落户条件的,向市局设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级户政办理窗口申请。
十三、什么情况下可以随迁未成年子女?
答: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规定条件,在向机关递交本人落户申请时,可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申请时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即可,无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十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中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哪些类房屋?
答:《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可以作为落户地点的合法稳定住所,包括我市城镇地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载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公有房屋租赁证住房、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与单位办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住房等。申请人与他人共同共有产权住房都可作为合法稳定住所办理落户。
十五、是否可以网上申请落户?
答:目前我市正在建设网上申请,建成后可以直接线上申请。
十六、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办理落户吗?
答: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按照《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要求,对学历认证材料申请人只需提供学信网开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职业院校毕业生)也可按照《准入办法》要求,持签往本市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即可办理落户,无需对毕业证认证,同时取消落户前需在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加盖相关部门审核专用章要求,简化办理手续。
十七、对提供虚假证明落户如何处理?
答: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被人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故意隐瞒、欺或提供虚假证明、承诺的,取消落户资格,纳入个人征信,5年内不再受理申请;已办理入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入户申请表格在哪里下载?
答:申请人可登陆南京市局网站“公示”栏下载《入户申请书》。建议申请人至机关申请落户前先自行下载填写表格,准备好申请材料及复印件。
十九、机关各级受理窗口的办理时限?
答: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级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派出所上报区级机关。市、区级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机关。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派出所应在接到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需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二十、《积分办法》还继续实施吗?
答:《积分办法》政策继续实施,2022年受理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相关政策可查询南京市人民官方网站。
绿色拇指跳
新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的修订,主要是对旧的《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中的部分指标项和落户规则进行了修改。新的《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上调了社保和居住分值,按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长短梯度赋分,即缴纳社保和居住年限越长,单位时间分值越高。下调了房产加分上限,新增了婚姻状况、兵役情况、从事养老服务等多个与社会实际密切相关的指标项。对同时具有“文化程度”和“技术技能水平”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申请人选择最高学历、技术技能等级或资格计分。新的《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取消了年度落户指标数和排名,对于落户区域加分分值进行了调整,申请人最终积满100分即可落户。同时调整了受理时间,改全年3月、9月两次受理为工作日受理,方便了群众随时申请。对于落户地点,新增了居住地机关社区集体户作为落户地。
昨天上午,南京市局人口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对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
南京市出台新《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的意义?
答:户籍政策是决定一座城市发展高度、发展方向、发展潜力、发展温度的基础性决策。自2022年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南京市一直在实践中探索与城市发展更加匹配的户籍政策。此次修订积分落户政策,契合关于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精神,充分展示南京市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的决心和担当。新《积分落户实施办法》通过提高社保和居住年限的权重、优化学历技术分值占比、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等举措,优先解决已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新《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的实施将有利于打破劳动力资源自由配置的制度壁垒,有利于促进城市群间市场经济发展要素资源的自由配置,是深入推进南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探索,是推进南京都市圈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还有年度落户指标限制吗?
答:按新《积分落户实施办法》规定,南京市取消年度积分落户指标限制。同时进一步优化落户流程,取消排名公示环节。
新《积分落户实施办法》规定的受理时间有什么变化?
答:新《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将原来每年3月、9月两次集中受理修改为工作日受理,取消一年仅办理两次的时间限制,进一步方便群众申请。
新《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中总积分如何计算?
答:积分落户指标项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通过减分指标审核,总积分达100分的,即符合落户条件。
新《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的分值和计分规则有哪些调整?
答:新《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中上调了社保和居住分值,按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长短梯度赋分,即缴纳社保和居住年限越长,单位时间分值越高。对同时具有“文化程度”和“技术技能水平”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申请人选择最高学历、技术技能等级或资格计分。
新《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中新增了哪些加分指标?
答:结合前期政策执行效果,吸纳市相关部门建议,增加婚姻、参军、从事养老服务等3个加分指标项,分别赋予10分、20分、累计不超30分的分值。
在哪里可以查看《办法》及下载积分落户申请表?
答:登录“南京”门户网站可以查找、下载。网址:http://
符合落户条件的申请人如何确定落户地?
答:申请人应当向机关提交符合申请条件和确定落户地点的相关材料。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落户地点:
申请人应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可在直系亲属的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提供给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赁性住宅用房、与单位办理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不具备前两款落户条件的,可在申请人录(聘)用单位集体户落户;单位未设集体户的,可落户在单位设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
不具备前三款落户条件的,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记载居住地址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申请人到哪里递交积分落户申请?
答: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向本人拟落户地区机关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积分办法与人才落户办法的关系?
答:积分办法为在南京期就业居住的普通劳动者提供了落户渠道,两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人才落户办法自去年3月1日实施以来,已受理落户申请5万余人。今年,南京市将继续实施人才落户办法,为助力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作出积极贡献。
通讯员 宁公宣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王业全
见习记者 张芊茜
CISSYZHANG74

是的,但是夫妻双方是谁满足落户条件,谁就能落户。夫妻双方都满足的,可以随迁未成年子女。

根据《南京市实施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若干政策措施》第一条规定:要调整优化落户政策。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理落户手续;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理落户手续。

扩展资料:

根据《南京市实施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若干政策措施》第二条 关于福利相关规定

南京市会提供住房安居保障。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办理落户手续后,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创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无住房的(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最长可申领3年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购共有产权房。

参考资料:南京市人社局——南京市实施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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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南京可以落户吗

现在南京人才落户还需要考试吗?不是规定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直接落户吗?难道政策变了吗?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根据南京现有的落户政策,外地人落户南京主要有2种方式:人才落户,积分落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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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可以落户南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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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级建造师可以落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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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可以落户南京么

是的,谁满足条件谁能落户。夫妻双方都满足的,可以随迁未成年子女。南京人才个人落户政策:南京对2022年市委1号文件《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进行解读(政策原文),其中一条就是:“实施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每年吸纳20万以上大学生在宁就业创业,实行一条龙服务,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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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在南京可以落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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