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安全监督在哪一节
小小小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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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小猴妖 1小时前发布 赞 569
这次会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指导,得到了各监理协会和广大监理企业的大力支持,共收到百余篇论文。住房和城乡工程质量安全司副司长王树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学军、住房和城乡建筑市场司建设咨询监理处处长江华、住房和城乡工程质量安全司施工安全处副处长王天祥、建设监理协会副会长兼林之毅出席会议并讲话。
出席会议的还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协会的。参加会议的代表,有来自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监理协会、10多个有关专业部门建设监理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以及监理企业202人。由于会议议程安排紧张,与会人员强烈要求晚上加班交流讨论。与会人员热情之高、探讨之认真,是多年来少有的局面。同时也表明,监理行业对“监理对施工安全” 问题高度重视,研究该问题是众望所归。会议纪要如下:
一、提高了认识,增强了信心
王树平副司长在讲话中,既肯定了监理为施工安全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又指出,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修改、完善相关法规。他更希望大家继续为提高施工安全水平不懈努力。
江华处长不仅肯定了监理对提高施工安全生产做出的成就,还通报了全国监理行业的发展状况。她要求大家,在做好监理工作的同时,继续关注有关法规建设,继续为提高施工生产安全水平做出贡献。
林之毅副会长指出,近年来由于监理责任界定不清,安全责任被无限扩大,有关部门对监理处罚不当或处罚过重的案例益增多,一些监理人员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而锒铛入狱。低收益、高风险,使业内一些优秀人才流失,严重影响了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所以说,召开这次研讨会很必要,并希望大家积极建言献策,为推进建设监理事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主任刘廷彦代表会议主办单位,对会议作了小结(以上讲话摘要另行印发)。
研讨会期间,同志们从不同的角度,总结了“监理对施工安全”的现状;从法理层面对该问题作了深入的剖析;从制度上探讨了改进方略和办法。通过研讨,进一步提高了关于监理对施工安全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明辨了相关的工程监理责任体系;同时,进一步坚定了继续搞好工程监理的信心。可以说,这次研讨会,是一次理论联系实际的有益探索。
二、监理为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众所周知,自从我国创建工程建设监理制以来,监理企业在“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过程中,客观上促进了施工企业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在质量控制中,完善、强化了质量措施,有效地减少了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人身事故。2022年,颁发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以后,监理企业无不投入大批力量,广大监理工作者更是尽心尽力,协助搞好施工生产安全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这些成效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直接成效,即减少了事故。如地处祖国边陲的新疆昆仑监理公司,群策群力、严把安全生产关,在中石油西部中心工程监理工作中,取得了施工生产无事故的好成绩。其他地区的施工安全形势,多数都不同程度地有所好转。二是间接成效,即在工作实践中,不少监理单位还总结归纳出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有些经验升华为工作规程。像上海市,早在2022年就要求监理企业关注施工生产安全问题,着手规范施工生产安全,并于2022年初,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上,编印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有效地指导了监理对施工安全的,不仅降低了事故频率,而且杜绝了群群伤事故。这些规范的成效不仅有效地指导着监理工作,而且,促进了施工企业,乃至业主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有关方面对 “安全监理”认识上的偏差严重,制约了监理事业的发展
几年来,监理工作者们在施工安全工作中,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促进了安全水平的提高,但同时,企业的发展也承受着巨大的困难,一是监理工作的导向偏移。同志们普遍反映,实施《安全条例》后,监理企业的工作量急剧增加。总监的60%以上精力都用在“安全监理”方面。有鉴于此,总监原本致力于工程“三控”、“两管”的业务不得不丢弃一些,其主要精力偏移到“安全监理”上来。二是不当处罚急剧增加。尽管监理在施工安全方面投入了较大的精力,但是由于有关方面对监理责任存在不正确认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尤其是总监,往往被追究责任,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近几年来,由此追究总监刑事责任锒铛入狱的人数迅速增加。其中,不少是不当处罚。即,有些施工安全工作原本不应由监理负责,相关责任强加于监理而形成的处罚;有些是被单位不接受监理的而引发事故对监理的处罚;甚至连没有监理合同关系的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也要处罚监理。三是挫伤了监理人员的积极。相对于设计、施工、商,监理在低收益下,要担负难以自主的巨大风险。因此,监理企业的和项目总监们整天提心胆,甚至灰心丧气,有些总监甚至因此离开了监理行业。
所以,有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对“安全监理”的错误认识导致的不当处罚严重挫伤了监理人的积极,涣散了监理人的心。四是加剧了监理人才的流失。据反映,鉴于以上原因,有的总监等企业骨干离开了监理行业;不少年轻同志也不安心监理工作,伺机转而从事其他行业。另一方面,受安全责任风险无限扩大的影响,近几年来,每年报考监理工程师的人数急剧下降,从2022年的10万多人,直降到2022年的4万多人。按照工程建设量逐年增加的实际需求,报考人数应当稳步增加,并应稳定在一定的数量上,才能适应工作需求。而事实是,非但没有逐年增加,反而不断减少。
在研讨中,代表们普遍认为,有关各方尤其是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更加重视对“安全监理”的认识,客观公正地鉴定“安全监理”的责任,积极支持监理履行法律职责,充分发挥监理的重要作用。
四、关于改进“安全监理”的希望和建议
1、希望尽快出台《工程建设监理条例》,明确监理的职责权限,只对自己的错误指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直至承担刑事责任。
2、抓紧修订《安全条例》,明确界定监理责任。
一是在安全生产方面,如果监理履行了监理程序,即不再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二是不承担与施工安全没有直接关联的事故责任,如施工交通问题、工人食宿问题、工人安全教育问题、工人作问题等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三是修改监理报告制度。对施工现场监理无法控制的安全隐患,监理只宜向业主报告,不宜超越监理合同委托职责而向主管部门报告。
3、希望在调查处理安全事故时,选派监理专家共同参与,科学鉴定监理责任。
与会同志们还期望进一步加强对业主的,规范业主的市场行为;期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脱节、不到位等问题的研究,从根本上完善施工安全生产的体系。
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将根据大家的建议,积极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进一步组织对监理安全责任界定等问题深入研讨,为相关部门制定法规政策提供参考,积极努力为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与会同志们积极表示:现阶段要继续按照现行法规要求,尽职履责,搞好监理工作,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水平,为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整理
2022年8月6
篇二
2022年5月1上午,谈正红局长在市文化艺术会展中心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会议室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副书记、副局长李绘宇,副局长刘继和,总工程师罗万象,纪检组长艾更知等出席会议;办公室刘斌、质安科易立先、质安站王福祥等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简要通报了长沙市上和国际商业广场4•30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了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并部署了安全工作,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要求,质安站临时取消五一节休假,全体人员上施工现场排查隐患,督查安全生产,汲取长沙4•30事故教训,确保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稳定。
二、会议决定:
1、质安科和质安站要于5月2上午主持召集市城区在建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紧急会议,通报长沙4•30事故,对安全生产工作再次敲响警钟,明确具体要求。几方责任主体,特别是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到位,保证专职安全生产人员足额配备并到岗到位,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2、5月2下午组织召开县(市)、区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安监站长与会的紧急会议。工程建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要高度负责,严格落实责任;要坚持高标准,突出重点,大力强化执法。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万不可大意。
3、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质安科迅速拟定督查方案报局党组审定,确定督查内容、督查重点、督查人员和督查步骤,五月份全面完成督查工作。
三、会议强调,这次督查要比以往更认真、更严格,督查发现的隐患,一定要整改到位;督查发现的不良行为,一定要记录上报;督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定要严格处罚。总之,要再统一思想和行动,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再排查整治可能危及安全的施工隐患,再协同努力,确保6月1在我市热烈、安全的传递,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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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增强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落实安全机制
建设工程安全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部分,来源于法律和委托合同。国家前不久已颁布有关法规,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单位等工程建设各相关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提出了明确规定,所以监理企业承担安全责任已有法律依据。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除“三控制二一协调”外,还加上了“零事故”(安全监理),实质上是监理的业务范围扩大了,这是监理行业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正确决策。
为适应安全监理业务的需求,监理单位要对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尽快进入角。应当一改往由水电监理兼任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局面。工程项目监理组作为监理单位派驻工程现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机构,将直接承担安全监理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组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项目总监必须在自觉提高自身安全监理业务素质的同时,强化项目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真正把安全监理作为监理的主要工作之一并始终贯穿于工程项目监理的全过程。
二、明确各施工阶段安全监理重心,有效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安全监理作为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准备阶段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规定,明确项目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制定安全监理程序,总承包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网络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核查已到达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的检验证明和安全状态等;施工阶段应严格按安全监理程序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各岗位监理人员应履行其相应职责,总监的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度对现场监理工作和指导。
以房屋建筑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为例,监理企业应按施工准备阶段、地基与基施工阶段、土方开挖工程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工程施工阶段、装饰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包括特殊施工场所的安全监理的特点编制监理要求和监理工作程序,指导项目监理组工作,监理人员应严格按其要求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三、应用危险控制技术确保施工安全
“控制事故隐患、确保无人员”是安全监理的最终目的,危险的辨别、对重大危险源的分析评价都是危险控制技术。以整个工程项目为对象对危险进行控制的技术手段有:法制手段(政策、法令、规章)、经济手段(奖、罚、惩)和教育手段(入场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安全监理则以法律和教育手段为主。以具体的危险源为控制对象对危险进行控制所采用的手段主要是工程技术措施和措施,安全监理则以措施为主,加强有关的安全和技术方案审核工作。安全监理随着研究对象不同,方法措施也完全不同,应做到宏观控制与微观控制互相依存、缺一不可。
四、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
施工安全监理的目的是通过对项目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审核及现场安全措施实施效果的来实施控制,消除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来保证项目施工按照既定的施工方案进行,不发生安全事故,不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使施工项目效益目标的实现得到充分保证。
如何才能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监理呢?我认为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责。实行总分包的总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统一。对分包单位承揽的工程,总包单位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实施。监理要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要求所有参与工程的施工单位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情况,监理更应对中标项目经理的到岗情况进行严格。
2、要求施工单位开展不流于形式的安全教育工作。
应当要求项目部加强法制教育;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项目部人员及作业人员学习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抓好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认真进行书面和口头的安全技术交底;根据工程进度并针对事故多发季节,组织施工方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鼓励其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3、督促施工方在狠抓安全的同时及时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督促施工方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必要时应当配备安全机构;加强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洞口、临边、安全网架设、施工用电的动态巡视。对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塔、机具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安装后组织验收,严格办理合格使用手续,防止防护措施不足及带病运转使用。
4、施工单位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对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开关、标准配电箱、脚手架连接件等要进行材料报审工作,确保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前要进行和检测严禁使用劣质、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以保证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
5、审批施工单位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五、对工程参与各方履行安全职责行为的
监理单位除了对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监理外,还有权对建设、勘察、设计、机械设备安装等工程参与各方履行其安全责任的行为进行,对违反有关条文规定或拒不履行其相应职责而可能严重影响施工安全的行为,通报有关建设工程安全部门,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此外,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是一项动态工作,还应当注重长效。在不同施工阶段,对重要部位及事故易发场所应加强巡视,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或专职安全监理员应及时发出整改指令,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总承包单位技术部门审核后实施。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