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网络加分综合测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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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注册学习
一、情况简介
基本政策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以下简称网络注册学习)是考试中心近年来面向全国重点推进的一种新的自考助学形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参加网络注册学习的自考生,网络学习成绩按30%计入自考课程评价总成绩,亦即最终统考成绩=网络注册学习成绩×3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70%。
例:考生张宁《大学语文》课程的国家统考笔试成绩为49分,未通过。因其参加了该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获得成绩95分。根据折算方法,最终统考成绩=网络注册学习成绩95分×3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49分×70%=8分,约等于63分。即,该生本课程的最终统考成绩为63分,通过!
成绩有效期
参加网络注册学习成绩有效期限为一年。如:考生张三参加了2022年10月份《审计学》的网络注册学习,该成绩有效期可保留至2022年10月份。即考生参加2022年10月网络注册学习获得的成绩既可以与2022年10月统考笔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也可以与2022年4月、7月或10月统考笔试成绩进行合并。
重要提醒:网络注册学习应在全国笔试统考之前进行,若笔试统考在先,网络注册学习在后,则成绩不能合并。
项目优势及进展情况
网络注册学习体现了自学考试的特点,遵循自学考试的固有规律,既能充分满足考生灵活自主的学习需求,提高学习质量和效率,又能大大提高考试通过率,有效破解自考生普遍存在的由于少量课程屡试不过不能按时获取毕业证书的难题,受到广大考生的欢迎。据不完全统计,我省近年来报名参加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已达10多万人次,网络注册学习成绩有效率高达97%以上。
经省自考办批准,我省目前已有近300门课程可以实行网络注册学习,涉及70多个专业。详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课程目录”。
由于本年度自考生考期由原来每年4次调整为3次,考期减少意味着考试机会更加难得。希望广大考生抓紧时间报名,积极参加网络注册学习,以免错失良机。各考期报名时间及新增课程将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平台”()及时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重要提醒:护理学专业网络注册学习单独组织,具体办法及课程详见“护理学专业自考网络助学情况介绍”。
二、评价标准:
网络注册学习包括课程学习、阶段测评、综合测评和学习表现四个方面。其中课程学习、阶段测评和综合测评在网上进行,学习表现由学校根据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课堂出勤情况和作业完成情况等综合表现给出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成绩(分)
课程学习(25%)
学习时长(10%)
根据课件学习时长占课件总时长的百分比计算该项得分。
0-10
知识点测评(15%)
根据知识点的完成率计算该项得分。
0-15
阶段测评(30%)
阶段测评成绩(30%)
参加阶段测评,依据每套阶段测评的成绩计算该项得分。
0-30
综合测评(30%)
综合测评成绩(30%)
参加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的分数计算该项得分。综合测评在指定机房进行。
0-30
学习表现(15%)
政治思想品德(6%)
根据考生遵守国家法规法纪和学校校规校纪,以及课堂纪律和听讲的情况进行评分。
0-6
课堂出勤情况(6%)
根据考生课堂出勤情况进行评分。
0-6
作业完成情况(3%)
根据考生课堂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0-3
三、报名方式
考生请咨询所属高校继续教育学院或助学机构教务部,或登录湖北教育考试网查询()
登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平台,在“课程管理”页面即可看到课程的目录以及考生各部分学习进度和得分情况。
该平台学习页面分为4个版块:课件学习、知识点评测、阶段评测、综合评测,点击就可进入相应版块进行学习。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合理安排,完成各部分学习任务即可获得分数。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大学,目前湖北省认可的网络注册学习平台有两个:华夏大地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和湖北知金楚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简称“华夏”和“知金”。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网络注册学习
一、情况简介
基本政策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以下简称网络注册学习)是考试中心近年来面向全国重点推进的一种新的自考助学形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参加网络注册学习的自考生,网络学习成绩按30%计入自考课程评价总成绩,亦即最终统考成绩=网络注册学习成绩×3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70%。
例:考生张宁《大学语文》课程的国家统考笔试成绩为49分,未通过。因其参加了该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获得成绩95分。根据折算方法,最终统考成绩=网络注册学习成绩95分×3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49分×70%=8分,约等于63分。即,该生本课程的最终统考成绩为63分,通过!
成绩有效期
参加网络注册学习成绩有效期限为一年。如:考生张三参加了2022年10月份《审计学》的网络注册学习,该成绩有效期可保留至2022年10月份。即考生参加2022年10月网络注册学习获得的成绩既可以与2022年10月统考笔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也可以与2022年4月、7月或10月统考笔试成绩进行合并。
重要提醒:网络注册学习应在全国笔试统考之前进行,若笔试统考在先,网络注册学习在后,则成绩不能合并。
项目优势及进展情况
网络注册学习体现了自学考试的特点,遵循自学考试的固有规律,既能充分满足考生灵活自主的学习需求,提高学习质量和效率,又能大大提高考试通过率,有效破解自考生普遍存在的由于少量课程屡试不过不能按时获取毕业证书的难题,受到广大考生的欢迎。据不完全统计,我省近年来报名参加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已达10多万人次,网络注册学习成绩有效率高达97%以上。
经省自考办批准,我省目前已有近300门课程可以实行网络注册学习,涉及70多个专业。详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课程目录”。
由于本年度自考生考期由原来每年4次调整为3次,考期减少意味着考试机会更加难得。希望广大考生抓紧时间报名,积极参加网络注册学习,以免错失良机。各考期报名时间及新增课程将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平台”()及时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重要提醒:护理学专业网络注册学习单独组织,具体办法及课程详见“护理学专业自考网络助学情况介绍”。
二、评价标准:
网络注册学习包括课程学习、阶段测评、综合测评和学习表现四个方面。其中课程学习、阶段测评和综合测评在网上进行,学习表现由学校根据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课堂出勤情况和作业完成情况等综合表现给出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成绩(分)
课程学习(25%)
学习时长(10%)
根据课件学习时长占课件总时长的百分比计算该项得分。
0-10
知识点测评(15%)
根据知识点的完成率计算该项得分。
0-15
阶段测评(30%)
阶段测评成绩(30%)
参加阶段测评,依据每套阶段测评的成绩计算该项得分。
0-30
综合测评(30%)
综合测评成绩(30%)
参加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的分数计算该项得分。综合测评在指定机房进行。
0-30
学习表现(15%)
政治思想品德(6%)
根据考生遵守国家法规法纪和学校校规校纪,以及课堂纪律和听讲的情况进行评分。
0-6
课堂出勤情况(6%)
根据考生课堂出勤情况进行评分。
0-6
作业完成情况(3%)
根据考生课堂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0-3
三、报名方式
考生请咨询所属高校继续教育学院或助学机构教务部,或登录湖北教育考试网查询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网络注册学习
一、情况简介
基本政策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以下简称网络注册学习)是考试中心近年来面向全国重点推进的一种新的自考助学形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参加网络注册学习的自考生,网络学习成绩按30%计入自考课程评价总成绩,亦即最终统考成绩=网络注册学习成绩×3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70%。
例:考生张宁《大学语文》课程的国家统考笔试成绩为49分,未通过。因其参加了该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获得成绩95分。根据折算方法,最终统考成绩=网络注册学习成绩95分×3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49分×70%=8分,约等于63分。即,该生本课程的最终统考成绩为63分,通过!
成绩有效期
参加网络注册学习成绩有效期限为一年。如:考生张三参加了2022年10月份《审计学》的网络注册学习,该成绩有效期可保留至2022年10月份。即考生参加2022年10月网络注册学习获得的成绩既可以与2022年10月统考笔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也可以与2022年4月、7月或10月统考笔试成绩进行合并。
重要提醒:网络注册学习应在全国笔试统考之前进行,若笔试统考在先,网络注册学习在后,则成绩不能合并。
项目优势及进展情况
网络注册学习体现了自学考试的特点,遵循自学考试的固有规律,既能充分满足考生灵活自主的学习需求,提高学习质量和效率,又能大大提高考试通过率,有效破解自考生普遍存在的由于少量课程屡试不过不能按时获取毕业证书的难题,受到广大考生的欢迎。据不完全统计,我省近年来报名参加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已达10多万人次,网络注册学习成绩有效率高达97%以上。
经省自考办批准,我省目前已有近300门课程可以实行网络注册学习,涉及70多个专业。详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课程目录”。
由于本年度自考生考期由原来每年4次调整为3次,考期减少意味着考试机会更加难得。希望广大考生抓紧时间报名,积极参加网络注册学习,以免错失良机。各考期报名时间及新增课程将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注册学习平台”()及时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重要提醒:护理学专业网络注册学习单独组织,具体办法及课程详见“护理学专业自考网络助学情况介绍”。
二、评价标准:
网络注册学习包括课程学习、阶段测评、综合测评和学习表现四个方面。其中课程学习、阶段测评和综合测评在网上进行,学习表现由学校根据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课堂出勤情况和作业完成情况等综合表现给出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成绩(分)
课程学习(25%)
学习时长(10%)
根据课件学习时长占课件总时长的百分比计算该项得分。
0-10
知识点测评(15%)
根据知识点的完成率计算该项得分。
0-15
阶段测评(30%)
阶段测评成绩(30%)
参加阶段测评,依据每套阶段测评的成绩计算该项得分。
0-30
综合测评(30%)
综合测评成绩(30%)
参加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的分数计算该项得分。综合测评在指定机房进行。
0-30
学习表现(15%)
政治思想品德(6%)
根据考生遵守国家法规法纪和学校校规校纪,以及课堂纪律和听讲的情况进行评分。
0-6
课堂出勤情况(6%)
根据考生课堂出勤情况进行评分。
0-6
作业完成情况(3%)
根据考生课堂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0-3
三、报名方式
考生请咨询所属高校继续教育学院或助学机构教务部,或登录湖北教育考试网查询
自考的网络综合评价和其他的自考课程是一样的,只需要学生参加考试,不需要对分数成绩进行上报,自考办的老师在看到自考学生的这门分数成绩时,会自动把学生的分数成绩归到自考的分数成绩中去。因为网络综合测评是另一门网络课的分项,也会把这个成线加到相对应的课程中去。不用考生再操心。
以下是对网络综合评价的规定:
参加网络学习课程的最终自考分数成绩是由综合评价分数成绩和国家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分数成绩合并而成,其中综合评价分数成绩占总分数成绩的30%,统考分数成绩占总分数成绩的70%。合并后的总分数成绩低于笔试分数成绩的以笔试分数成绩为准。合并分数成绩与统考分数成绩同等有效。考生的综合评价分数成绩三年内有效。
自学考试“网络学习综合评价”工作由吉林省奈亚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使用北京华夏大地远程教育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并经考试中心和省考办认可的“网络学习综合评价”,为考生提供网络学习的支持和服务。据外省经验,参加网络学习的考生国考分数成绩平均提高6-12分,通过率提高20%-30%。我省开展的网上助学采取考生自愿原则。
“网络学习综合评价”是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注重考生的学习过程,强化自学考试的教育功能,为考生提供更加优质和便捷的学习辅导,是经全国考办批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的组成部分。全国考办对自学考试实行“网络学习综合评价”的目的,是要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改革课程分数成绩评定方法,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建立科学的学业综合评价体系。在该体系下,考试分数成绩评定采取网络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综合性评价方式进行。目前该模式已经在全国考办批准的湖北、江西、福建及陕西省综合改革院校中落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