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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医学院普通专升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号)要求,…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号)要求,为做好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了解掌握自荐考生专科段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的综合水平,确定是否能够满足后续本科段学习的专业素养和能力需求。测试合格者可以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二、测试对象

  

符合山东省2020年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自荐考生,且专科段所学专业(类)符合《2020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及对应专业指导目标》要求(见鲁教学字【2020】1号)。

  

三、报名办法

  

自荐考生只能选择我校一个招生专业报考。本次测试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日—2020年2月5日

  

2.报名网址:

  

3.报名确认:学校将报考我校的考生信息与全省专科应届毕业生数据库进行核对,核对无误方可打印准考证,参加我校测试。

  

四、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2020年2月17-20日,考生于测试前2日内,登录我校官网()打印准考证,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地点:市场营销、药学等专业在济宁医学院日照校区测试;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等专业在济宁医学院太白湖校区测试。

  

3.校区地址:

  

太白湖校区: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

  

日照校区:日照市学苑路669号。

  

4.我校各招生专业均采用笔试形式测试。

  

5.测试时间及测试科目

  

招生代码

  

招生专业

  

考试日期

  

专业科目 1

  

专业科目2

  

100301K

  

口腔医学

  

2020年2月17日

  

口腔解剖生理学

  

牙体牙髓病学

  

100201K

  

临床医学

  

2020年2月18日

  

生理学

  

内科学

  

120202

  

市场营销

  

2020年2月19日

  

管理学原理

  

市场营销学

  

101101

  

护理学

  

2020年2月19日

  

护理学基础

  

内科护理学

  

100701

  

  

2020年2月19日

  

有机化学

  

药理学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2020年2月20日

  

生理学

  

临床检验基础

  

101005

  

康复治疗学

  

2020年2月20日

  

运动学基础

  

康复评定技术

  

6.各专升本招生专业学费标准

  

序号

  

招生专业

  

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元/年)

  

1

  

口腔医学

  

5400

  

2

  

临床医学

  

5400

  

3

  

市场营销

  

4500

  

4

  

护理学

  

5400

  

5

  

  

5400

  

6

  

医学检验技术

  

5400

  

7

  

康复治疗学

  

5400

  

  五、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

1.成绩公布:2020年2月25日前在学校官网公布测试成绩。()

2.合格标准:我校根据本科阶段学习需要确定各招生专业合格标准,按测试科目总分排序,以实考人数计数,采用百分比的方式划定合格线,排名在百分比以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各专业合格标准如下:口腔医学:15%,临床医学:20%,市场营销:35%,护理学:25%,药学:30%,医学检验技术:35%,康复治疗学:30%。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两者缺一不可,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2.考生应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考试流程参加考试,不得提前或延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一律不予补考。

3.参加笔试考生,自行准备考试必需文具,其他物品(包括手机、手表、其他电子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及学习资料等)禁止带入考试封闭区。

4.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流程,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考区内严禁使用通讯工具,违反规定者按作弊处理。

5.凡作弊者,我校将取消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并将作弊材料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移交司法机关。

咨询电话:0537-361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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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vv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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