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自考答疑:简述徇私枉法罪与包庇罪的界限是什么

     简述徇私枉法罪与包庇罪的界限。 …

  

  简述徇私枉法罪与包庇罪的界限。

  答: 徇私枉法罪中的包庇有罪的人使其不受追诉的行为与包庇罪有相似之处。主要区别在于:

  (1)本罪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而包庇罪不要求是司法工作人员。

  (2)本罪是利用司法职务之便包庇有罪的人使其不受追诉;包庇罪是通过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包庇有罪的人。

  (3)本罪包庇的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包庇罪可能包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已决犯。

  (4)本罪发生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包庇罪则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湖北大学自考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2789638398@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vvkw.com/?id=76263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