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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19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19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总则 1、根…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19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2、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国标代码:13251)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实施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学校网址:。

3、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5、学校成立由校长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招生委员会、第三方监督机构。

6、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7、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8、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生、校友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和第三方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咨询建议和监督,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招生计划

9、学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

四、录取规则

10、录取体制

在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

11、录取方式

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12、调档比例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C及以上)。

13、专业分配

(1)江苏省:

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录取。

(2)浙江省:

实行专业(类)+院校投档模式,进档考生直接按所投专业进行录取。

(3)省份:

对进档考生根据其投档成绩、并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择优录取。

所有招生省份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在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前提下,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考生电子档案中未明确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一律视为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电子档案中所有专业志愿为空时,无论是否服从调剂,均视为考生认可学校当年有招生计划的任一专业,在有专业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完后再进行专业分配,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若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以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作为参考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14、政策加分

认可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加分投档考生,将以加分后的分数进行专业安排(考生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

15、外语语种

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不限考生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教学。

16、应、往届生,男、女性别要求

录取时,在各省级招办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不设男女比例。

17、考生不良行为记录参考

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中记录的不良行为(如不诚信行为等)将作为我校是否录取的参考依据。

18、艺术类专业录取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级招办专业统考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须同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计分方法执行各省级招办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办法,我校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9、烹饪与营养教育(本科)和烹调工艺与营养(专科)专业属湖北省自主招生试点专业,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只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湖北省招办相关政策录取。

20、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专业实行分类投档,只招收英语语种和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专业,若填报该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可在投档线下降分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直至同批次线;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学费标准:20000元/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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