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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学院法学专升本试题_湖北工程学院工程造价专升本

湖北工程学院法学专升本试题一、单选题(共20小题,每题1分)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要约的是( )。A.商店明码标价的牛奶 B.饭店的菜谱 C.招标公告 D.公交…

湖北工程学院法学专升本试题

一、单选题(共20小题,每题1分)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要约的是( )。

A.商店明码标价的牛奶 B.饭店的菜谱 C.招标公告 D.公交汽车进站台载客

「参考答案:C」解析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指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其本身并不发生法律效果,而要约是以订立契约为目的的。货物标定卖价陈列者的,视为要约;但是橱窗内用于展示的商品,虽然上面也列出了价格,但是由于其主要为展示的样品作用,所以排除其要约的性质,视为是要约邀请;价目表之寄送不视为要约,而是要约邀请。所谓货物标定价格陈列常见于超市,顾客的承诺应当向商店主人或其店员为之,公众号法学综合所以在顾客挑选商品中,可以随意放回,因为此时还不构成承诺。招标行为是典型的要约邀请,实为邀请投标人来对其提出要约。

2、在法律规范的溯及既往效力上,我国主要采取了( )。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参考答案:D」我国刑法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根据《刑法》第12条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刑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分别按如下原则处理: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行为时法即旧法);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并且依照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行为时法即旧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理较轻的,适用新法即审判时法。

3、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会议中谈及某种零件近期需求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并未发出要约 B.甲公司撤回了要约C.甲公司撤销了要约 D.甲公司不可以撤销要约

「参考答案:A」基于当事人间的磋商过程和交易惯例,甲公司没发出要约,最多算是要约邀请。

4、要约可以撤销的时间是( )。

A.承诺生效前B.撤回要约的通知先于要约到达要约人

C.撤回要约的通知后于要约到达要约人D.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

「参考答案:B」要约在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可以撤回。但是,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可以撤回。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5、我国宪法监督体制属于( )。

A.立法机关监督 B.司法机关监督 C.专门机关监督 D.政党监督

「参考答案:A」(作为立法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同样作为立法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这表明,我国《宪法》的制定权和监督宪法实施权是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的。它体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全权性和人民的最高权力。

湖北工程学院工程造价专升本

一、本课程性质与地位

工程造价专业专升本考核课程为《工程识图与构造》。

《工程识图与构造》课程是土建类课程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本课程主要是按照我国现行建筑工程制图规范学习建筑制图、投影、建筑构造、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基本知识,并为后续专业课学习打下基础。

二、课程考核内容与要求

1、建筑识图的基本知识

(1)建筑制图的基本知识

熟悉基本制图知识。

(2)投影的基本知识

掌握投影概念与分类、正投影的基本特征、三面投影体系的建立、展开与投影规律;掌握点、线、面投影作图,包括两点的相对位置关系、各种特殊位置直线的投影特点、定比定律、判定两直线的相对位置关系、平面的表示方法、各种位置平面的投影特点,平面上的直线和点;掌握直线与直线相交、直线与平面相交、直线与平面平行的作图。

(3)平面立体和曲面立体的投影

掌握平面体和曲面体的投影作图;熟悉棱柱、棱锥、圆柱、圆锥、球体表面上的点和线的求解。

湖北工程学院法学专升本试题_湖北工程学院工程造价专升本

2、建筑构造

(1)建筑构造的概述

了解建筑物的分类与等级,建筑物的构造组成,建筑模数协调。

(2)基础和地下室

熟悉地基与基础的概述,基础的埋深;掌握影响基础埋置深度的因素;掌握基础的分类与常用构造;熟悉地下室的类型、组成及防潮与防水构造。

(3)墙体

掌握墙体的作用、类型及厚度,掌握砖墙细部构造(散水与明沟、勒脚、踢脚、墙身防潮层、窗台、过梁、圈梁、构造柱);了解轻质隔墙、填充墙及幕墙的基本构造;了解墙面装修的作用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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