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自考时间
时间安排
1、考生网上报考时间:2021年1月5日14:00—1月22日16:00。
2、个人报考考生现场确认缴费时间:2021年1月23日(16:00前)。
3、集体报考单位提交数据、确认数据并向主考学校缴费,时间:2021年1月22日。
考生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应按照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提前做好准备。随时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考前14天前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通知附件)。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应提前打印多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如实填写,每次进入考场时须上交一份。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生除考生佩戴的口罩,其他防疫物资均不允许带入考场,接受身份验证时应临时摘下口罩。
3、提前到达指定考点,自觉接受防疫检查、身份识别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4、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
5、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状况异常、应立即按当地防疫要求,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及时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经综合研判评估后确定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6、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7、考试开考前十天,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所持考试通知单空白处及背面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所有考生均须凭考试通知单、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参加考试。
2021年湖北自考院校
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①毕业论文成绩良好及以上(75分以上含75分);
②各门考试课程合格:3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每门学位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③根据湖北省学位办鄂学位【2012】6号文件规定: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申请学位者在籍学习期间已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
或者已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4/6)且总分在426分以上(含426分);
或者已参加且通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注:2006年之前的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不作为申报学士学位的条件)
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者,已参加成人学士学位第二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或者在籍学习期间已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其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申请时间:2021年4月19日8点至2021年5月14日23点59分
二、武汉大学
①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应达到70分,其中每门课的成绩不得低于65分。
②外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位申请者本科在读期间,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英语专业参加成人学位外语考试考第二外语);
(2)非英语专业本科在读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
(3)英语专业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三、武汉科技大学
①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自考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②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③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
或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
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④原则上坚持当年毕业、当年授学位、当年注册上网。
普通和成人本科生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同期申请和授予学位;特殊情况下,申请和授予学位的时间一般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6个月。
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随意向往届毕业生补授学位。
四、武汉理工大学
①普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生所学课程应全部合格;
②参加规定的学位课程(一门外国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③外国语考试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英语专业本科生需考其它外国语。
自学考试本科生的另三门学位课程具体科目及考试方式,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与我校确定,并在考试计划或考试大纲中加以明确。
学位课程考试的合格标准: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应达到70分,其中每门课的成绩不低于65分。
其它成人本科生的另三门课程,由教务处确定。考试组织工作,以教务处为主,成教部门协助,合格标准为:一次通过。
五、华中师范大学
①自学考试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其中每门课的成绩不得低于65分。
②外语水平达到省学位办规定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英语专业必须考第二外语);
2)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总分在425分以上)需提供在下载有本人姓名、成绩、图像的有效证明,并提供查询帐号和密码;
3)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笔试成绩合格;
4)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成绩合格。
注:学位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在籍学习期间。
自考毕业申报时间定为2021年5月6日至5月21日(工作日)
六、湖北大学
①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自考、函授、脱产、业余、夜大、网络、其它)申请学士学位者原则上应为应届毕业生,往届生不予办理。
当年12月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和授予学士学位时间一般不得晚于次年6月30日。
②申报时间:2021年5月6-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③申报地点:
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09办公室
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所考三门学位课程(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平均成绩应达到70分(总分210),且每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
⑤学士学位外语水平条件通过湖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非英语专业自考本科生。
授予学士学位,须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英语专业本科生须考其它外国语)成绩合格。
⑥使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的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申报学位者
要求2006年6月以后在湖北大学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总分达到425分,并且“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留档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