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师范大学考研复试通知

   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从3月24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考生范围 …

   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从3月24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考生范围

  
所有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已在本网站发布)的考生,以及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
(一)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复试;
(二)资格审查中需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4.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携带本人《退出现役证》。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考察表
考生应携带思想政治考察表(点击下载模板),思想政治考察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委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报到时上交研究生院。
2.成绩单
考生应携带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到毕业院校档案馆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公章),报到时上交研究生院。
3.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点击下载模版),资格审查后上交所报考学院。
(四)加分考生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享受复试加分项目的考生,必须3月24日前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聘用合同书复印件、服务期满考核证明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逾期未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再受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详情咨询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6-83403083。

  
三、时间及流程安排
(一)同等学力等加试考生
1.加试考生范围
同等学力考生(指具有大学本科以下学历者,除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院校2016年的毕业生外,其他在2016年9月1日之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均视为同等学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前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除外)须加试本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2.加试形式及要求
加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每门课满分为100分,每门课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门加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则取消复试资格。
3.报到及缴费
考生须于3月24日到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钟楼2#-204报到,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加试费(80元/人)。
4.加试时间及地点
加试科目考试时间定于3月25日8:30-11:30、14:00-17:00,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5.加试成绩公布时间
研究生院将于3月26日上午7:30点前在钟楼2#-204走廊公布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缴纳复试费后(80元/人)并领取《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安排表》,随后参加上午8:30的专业课笔试考试。
加试合格考生可以参加专业课复试,具体要求参照(二)非同等学历考生。
(二)非同等学力考生
1.报到时间及地点
非同等学力考生(含调剂考生)报到时间定于3月25日8:00—17:30,地点为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钟楼2#楼一楼大厅。
2.报到流程
(1)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缴纳复试费(80元/人);
(2)领取《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安排表》,查看考场安排地点;
(3)到报考学院报到,领取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3.复试时间
3月26日上午8:30—11:00专业笔试科目考试。
3月27日-28日各专业点考生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口语面试,地点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4.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一般主要包括专业课、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以及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的面试。考试科目已公布于本网站。
5.部分专业英语水平测试
音乐学院音乐(135101)和美术学院美术学(130400)专业的考生在专业课复试笔试时加试英语水平测试,时间0.5小时,总分20分(不计入总分)。

  
四、拟录取
(一)我校将于3月28日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均可查看自己录取状态,调剂复试的拟录取考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拟录取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
(二)我校预计在6月份发放拟录取通知书。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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