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调档等相关事项通知

   …

  


武汉大学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初录结果已经公布,按学校有关要求,凡初录的考生(含推免生和统考生),应按其不同录取类别分别办理调档、政审、签培养合同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调档函等材料

  

1、初录新生应按不同录取类别,分别领取以下资料:

  

  

调档函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定向培养合同

  

非定向

  

(本校应届生无须调档)

  

  

定向

  

  

  

  

  

2、领取方式

  

《武汉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1)与《武汉大学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以下简称:《调档函》,见附件2),请同学们自行下载,加盖公章的《调档函》请彩打后填上自己的信息,交给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在校生请联系自己辅导员老师)。

  

定向协议领取事宜待后续另行通知。

  

二、办理程序

  

1、调档

  

初录新生须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必须按规定将档案寄到武汉大学法学院,审查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非应届生在报考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要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的解约证明,未提供将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2、《武汉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初录新生(含推免生)应认真下载填写《武汉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调查表》须用黑色笔填写,不能打印,以便存档,必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

  

考生报考时无工作或学习单位的,《调查表》由户籍所在地或档案保管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填写并盖章。

  

《调查表》接收地址: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王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9

  

3、定向培养合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类。须填写定向类硕士研究生培养合同,并加盖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原件)。

  

4、定向培养合同及档案的接收

  

1)定向培养合同接收地址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8室蔡老师收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8

  

2)档案接收地址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室王老师收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9

  

武汉大学本校应届生的档案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办理,无需自行办理调档手续。

  

三、录取通知书

  

考生完成以上各项手续,经法学院审查合格报学校批准后,我院将会在新生群内统计通知书接收地址,安排通知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本网站及QQ群通知(加群方式见本通知第五项)。

  

四、户口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1、新生户口迁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或武汉大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2、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格式

  

1)省外

  

从省外单位转来我校的,需持纸质介绍信和打印盖章的党员信息采集表转移,介绍信抬头填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往单位填实际转往学院党委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2789638398@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vvkw.com/?id=156968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