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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黑龙江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黑政发〔2016〕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体检

  

考生报名参加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方法、身体检查、思想品德考核等工作,按照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已参加高考补报名且已缴纳报考费、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现场确认工作由各市地招考机构另行通知。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填报志愿

  

1.填报时间:2020年5月8日9:00开始,2020年5月11日16:00截止。

  

2.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3.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二)网络远程面试(面谈)

  

2020年5月17日,招生院校组织网络远程面试(面谈)。考生报名人数多于核定招生计划数的院校,须组织网络远程面试,面试时间可以适当延长。考生报名人数少于核定计划数的院校,可以组织网络远程面试或面谈。具体工作安排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三)考生录取

  

1.时间安排。2020年全省高职单招分两个阶段录取。

  

第一阶段:2020年5月17日至24日。考生参加第一志愿院校组织的网络远程面试(面谈)。5月24日前,各高校须在学校官网上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果。5月25日,龙招港公布高校征集志愿计划和报名联系方式。

  

第二阶段:2020年5月25日至29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征集志愿高校报名参加网络远程面试(面谈)。5月29日前,各高校须在学校官网上公布第二阶段录取结果。

  

2020年6月3日前,各高校须到省招考院办理高职单招录取手续。

  

2.录取办法。招生院校根据网络远程面试或面谈情况,可参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考生。其中,对普通高中学生,可依据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对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同等学力学生,可依据学业成绩和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生自行上网打印,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学校提供;职业高中、中专学生成绩单由学校提供;技工学校学生由本人提供职业技能证书,学校提供成绩证明。

  

3.特别说明。考生参加高职单招,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被院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

  

(四)考生报到

  

高职单招录取考生报到时间,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是本校单独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招生院校要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安全有序。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指导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做好考生政策咨询、志愿填报、提供证明等服务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学校要加强协调配合,为考生做好服务。

  

(二)严格疫情防控工作。各高职单招的院校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持生命安全第一,坚持考试公平第一,精心组织实施高职单招工作。组织网络远程面试(面谈)需要考官现场集中评分的招生院校,须专门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要认真做好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排查工作,做好命题、制卷、保密室、远程面试考官集中办公场所等重点部位防疫工作。考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所有涉考人员都要佩戴口罩,每天要坚持早午两次测温。学校要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临时隔离室,校医要全程参与服务。对出现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及时隔离送医。各校要设置备用场所和人员,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涉考人员安全。

  

(三)严格面试组织管理

  

1.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各高职单招的院校要严把网络远程面试(面谈)入口关。在面试(面谈)前要对考生身份进行严格查验,会同网络远程面试(面谈)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考生身份证明、报名材料等,严防考生替考。

  

2.严格面试过程管理。各高职单招的院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网络远程面试(面谈)过程规范管理,确保远程面试(面谈)过程安全、顺畅、稳定。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加强涉考工作人员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涉考工作人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明确告知考生面试规则和纪律要求;要对网络远程面试(面谈)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四)规范宣传工作。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证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办学秩序和学生安全健康,2020年进行高职单招的院校,一律不得开展现场招生宣传活动。要确保招生宣传工作规范有序,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干扰其他院校招生工作。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准确解读本校网络远程面试(面谈)工作方案和相关要求,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网络远程面试(面谈)工作顺畅有序。

  

(五)加强关爱帮扶。各地各招生院校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帮扶。对于不具备网络远程面试条件的考生,招生院校要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六)严肃工作纪律

  

1.严肃考风考纪。各高职单招的院校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在网络远程面试(面谈)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院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严肃工作纪律。2020年,我省继续开展高职单招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整治虚假宣传、争抢生源、有偿招生等违法违规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有偿招生活动。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学校领导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视情节轻重采取缩减学校整体招生计划、停止单独招生资格等处罚措施,并进行全省通报。

  

请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到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和技工学校,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名考生。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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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vv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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